RFE 误读模式
USCIS 忽略了记录中已有的有力证据
RFE 声称某项标准"没有证据"或"证据不足",而初递材料里其实已经包含了一份明确、切题的证据,只是这封 RFE 完全没有提及它。
典型的样子
"申请人未提交 [X] 的证据"——直接这样断言,完全没有提到记录里其实已经有一份直接针对 X 的证据。
为什么这是误读
这是后果比较严重的一类误读,因为它会让审查人员(以及后续如果没被纠正、任何后来的审查者)觉得申请人真的存在缺口——而真正的问题是现有证据没有被审阅到,或者审阅到了却没有意识到它的相关性。
该怎么反驳
不要简单地重新提交同一份材料——指出它在记录里具体的位置(证据编号、页码、以及具体段落),并简要说明为什么它满足了 USCIS 认为未满足的标准。如果初递材料本身在论述上确实比较薄弱(证据存在,但从未解释过),就用回应信把这层论述补上,而不是把这次遗漏完全当成 USCIS 一方的错误来处理。
ImmiFlo 会把你的 RFE 通知书与初递材料自动比对,标出像这样的误读——每一条你都可以确认或否决,然后才会被用进回应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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